聲明 | |
日期:2024-03-16 訪問:796 | |
近期有人冒用惠州華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名義,發布非公司投資項目,屬于虛假信息,涉嫌違法犯罪,公司已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以他人涉嫌偽造公司營業執照、開戶許可證、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國家文件,涉嫌觸犯偽造、變造、買賣國家機關公文、證件、印章罪,現已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貳佰八十條【偽造、變造、買賣國家機關公文、證件、印章罪】偽造、變造、買賣或者盜竊、搶奪、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、證件、印章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,并處罰金;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我司將密切關注事件動態,與屬地公安保持聯絡,跟案件偵辦機關直接聯絡并跟蹤,配合公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,待犯罪嫌疑人抓獲,一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,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。請各位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,謹慎客觀判斷虛假騙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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